青島新盛交通設施 橋墩防撞設施應用于一級~七級航道工程中使用
在鋼覆復合材料防撞設施保護系統中,當船舶與防撞設施撞擊緊密接觸后,防撞設施系統本身能承受較大的撞擊力。鋼覆復合材料防撞設施外殼為鋼覆復合材料板,其內部填充的復合材料耗能板抗剪強度高,緩沖能力強。與傳統的復合材料防撞設施相比,鋼覆復合材料防撞設施抗撞擊能力更強,整體性更好;與傳統的鋼結構防撞設施相比,鋼覆復合材料防撞設施克服了鋼材彈性模量大,耐腐蝕性不佳的缺陷。該型防撞消能設施結合了復合材料與鋼材的優勢,因此可有效保護船舶不至于局部受損。
1)“剛”----直接承受撞擊力;船舶撞擊過程中產生的撞擊力巨大,將船舶撞擊力間接傳遞至橋墩,可避免對橋墩直接撞擊;
2)“柔”----減緩撞擊力;復合材料防撞設施彈性模量小,可延長撞擊作用時間,有效地減小撞擊過程中產生的撞擊力,減輕撞擊后對船舶的損壞;
3)“防”----采取了防撞設施,科學有效的措施吸收撞擊過程中船舶動能,減少對主墩的撞擊力,減輕對結構的損傷和修復。
4)“護”----保護橋梁結構物。防撞設施高度為1.5m,將橋墩包裹起來,減少外圍水、氣條件變化對結構的影響,提高結構物的耐久性。